刑事犯罪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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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疑人構成賭博會被拘役嗎

嫌疑人構成賭博會被拘役嗎

一、嫌疑人構成賭博會被拘役嗎?

賭博構成賭博罪的,有可能被判處拘役,具體需要根據犯罪情節分析。

刑法

第三百零三條 【賭博罪】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二、賭博罪的立案標準是怎樣的?

(一)組織3人以上賭博,抽頭漁利數額累計達到5000元以上的;

(二)組織3人以上賭博,賭資數額累計達到5萬元以上的;

(三)組織3人以上賭博,參賭人數累計達到20人以上的;

(四)組織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賭博,從中收取回扣、介紹費的。

三、賭博涉嫌犯罪可以宣告緩刑的情形有哪些?

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群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四、構成賭博罪公司可以辭退嗎?

構成賭博罪被判刑的,公司可以辭退勞動者,根據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法定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綜上所述,對於賭博罪規定的判刑標準有拘役,但不代表一定會被判處拘役,在我國,犯罪嫌疑人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就是以賭博為業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若參與賭博,在不構成刑事犯罪的情況下,公安機關要依法予以治安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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