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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中過失犯罪有結夥犯罪嗎

一、刑法過失犯罪有結夥犯罪嗎?

刑法中過失犯罪有結夥犯罪嗎

1、過失犯罪沒有結夥犯罪,結夥犯罪屬於故意犯罪。因為結夥犯罪在意思聯絡方面,主觀上具有共同故意,共同過失犯罪不宜認定為結夥作案。意思聯絡是共同犯罪人以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表明願意共同實施犯罪行為,結夥作案的共犯之間具有共同故意,主觀上存在意思聯絡,轉化為共同的犯罪故意,是在共同故意的支配下實施的犯罪行為。可是,共同過失犯罪的共犯之間主觀方面缺乏意思聯絡,二人以上的過失行為共同導致一定的危害結果,不宜認定為結夥作案。

2、過失犯罪的兩種形式:

1)疏忽大意的過失,即行為人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由於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以致發生了這種結果;

2)過於自信的過失,行為人已經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而輕信能夠避免,以致發生了這種結果。

二、刑事案件從輕處罰的情形有哪些?

按照《刑法》規定,下列人員犯罪的,應當或者可以從輕處罰:

1、應當從輕處罰的人員:

(1)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2)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故意犯罪的過失犯罪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3)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4)緊急避險超過必要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5)對於中止犯,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造成損害的,應當減輕處罰;

(6)對於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7)對於被脅迫參加犯罪的,應當按照他的犯罪情節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2、可以從輕處罰的人員:

(1)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2)又聾又啞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3)預備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4)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5)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

(6)因其如實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別嚴重後果發生的,可以減輕處罰;

(7)有立功表現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總之,從法律上對結夥犯罪的構成要件上進行分析的話,結夥犯罪和過失犯罪的構成要件及表現形式都正好是截然相反的,最起碼結果犯罪的情況下犯罪嫌疑人是提前商量過的,如果正好是兩個人的過失才造成了這樣的結果,也不會認定成為結夥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