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為人過失犯罪有既遂嗎?
一、行為人過失犯罪有既遂嗎?
有的,過失犯罪也會存在既遂的,只要犯罪嫌疑人的過失行為造成犯罪結果的發生,就會構成犯罪既遂。通說認為,過失犯都是結果犯,發生結果才成立犯罪,故過失犯沒有未遂成立的餘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十五條 【過失犯罪】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已經預見而輕信能夠避免,以致發生這種結果的,是過失犯罪。
過失犯罪,法律有規定的才負刑事責任。
第二十三條 【犯罪未遂】已經著手實行犯罪,由於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對於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二、過失犯罪的分類是怎樣的?
1、過於自信的過失犯罪
過於自信的過失犯罪,即行為人已經預見到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而輕信能夠避免,以致發生了這種危害社會的結果,從而構成犯罪。這種過失,就行為人的認識能力來說,已經預見到自己的行為可能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但同時又懷著某種僥倖心理,輕信這種結果也許不會發生。
2、疏忽大意的過失犯罪
疏忽大意的過失犯罪,即行為人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以致發生這種結果,從而構成犯罪。所謂“應當預見”是指行為人對其行為可能發生結果的認識能力而言。“應當預見”要求根據具體情況,確認行為人對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是否有能力作出判斷,包括根據行為人的年齡、工作職責、文化程度、知識水平、工作經驗、生活經驗等因素。
犯罪既遂的犯罪嫌疑人一般會由人民檢察院進行審查起訴,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對於親告罪,即法定的“不告不理”的五種犯罪,包括重婚罪、誹謗罪等,是直接由受害人自己向人民法院進行起訴的,法院對於犯罪的行為人可以決定對其進行判刑或者是免除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