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多少走私煙夠成犯罪
走私煙價值超過十萬元即構成犯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走私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走私普通貨物、物品,偷逃應繳稅額在十萬元以上不滿五十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規定的“偷逃應繳稅額較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走私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六條,走私普通貨物、物品,偷逃應繳稅額在十萬元以上不滿五十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偷逃應繳稅額較大”;
偷逃應繳稅額在五十萬元以上不滿二百五十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偷逃應繳稅額巨大”;
偷逃應繳稅額在二百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偷逃應繳稅額特別巨大”。
走私普通貨物、物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偷逃應繳稅額在三十萬元以上不滿五十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其他嚴重情節”;
偷逃應繳稅額在一百五十萬元以上不滿二百五十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其他特別嚴重情節”:
(一)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
(二)使用特種車輛從事走私活動的;
(三)為實施走私犯罪,向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行賄的;
(四)教唆、利用未成年人、孕婦等特殊人群走私的;
(五)聚眾阻撓緝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