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賭博場所但未參賭怎麼判 普法法律網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1.82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提供賭博場所的行為構成開設賭場罪。具體量刑是:《刑法》第三百零三條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開設賭場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TAG標籤:參賭 刑事辯護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場所 賭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