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壞水利設施立案標準 普法法律網 刑事立案 3.02K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破壞水利設施涉嫌故意毀壞財物罪,具體立案標準為:破壞水利設施造成公私財物損失五千元以上或者毀壞公私財物三次以上的以及糾集三人以上公然毀壞公私財物的都會被認定為故意毀壞財物罪,可能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將被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TAG標籤:設施 刑事辯護 刑事立案 立案 水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