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假冒商標的商品罪的立案標準是什麼 普法法律網 刑事立案 8.99K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銷售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一)銷售金額在五萬元以上的;(二)尚未銷售,貨值金額在十五萬元以上的;(三)銷售金額不滿五萬元,但已銷售金額與尚未銷售的貨值金額合計在十五萬元以上的。《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條 【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銷售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銷售金額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銷售金額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TAG標籤:銷售 假冒 立案 商品 刑事立案 刑事辯護 商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