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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侮辱罵我是否能起訴

侮辱罵我是否能起訴
律師解析:1、對於他人的侮辱辱罵行為,若情節嚴重,構成侮辱罪的,當事人是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2、辱罵他人會不會構成侮辱罪,要依據是否情節嚴重而定,如果情節嚴重的就會構成侮辱罪。侮辱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3、通過資訊網路實施第一款規定的行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訴,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
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通過資訊網路實施第一款規定的行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訴,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