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院逮捕證下來還能釋放嗎 普法法律網 刑事訴訟 5.52K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符合取保候審條件的,可以釋放。取保候審的具體條件是:《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TAG標籤:刑事辯護 逮捕證 釋放 刑事訴訟 檢察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