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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報到檢察院需要幾天有結果?

一、案件報到檢察院需要幾天有結果?

案件報到檢察院需要幾天有結果?

一般不超過一個月。特殊情況除外。

1.檢察院在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內就會有結果,就會向法院移送起訴。

2《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二條人民檢察院對於監察機關、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複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符合速裁程式適用條件的,應當在十日以內作出決定,對可能判處的有期徒刑超過一年的,可以延長至十五日。

二、如果在檢察院起訴階段家屬可以看卷嗎?

除了辯護人以外的,都不可以看。

1.《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八條辯護律師自人民檢察院對案件審查起訴之日起,可以查閱、摘抄、複製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查閱、摘抄、複製上述材料。

2.刑事案件分為公安偵查、檢察院審查起訴、法院審理三個階段,上面這個法條特指第二個階段及檢察院審查起訴階段辯護人的卷宗查閱複製權;

3.不讓辯護人以外的人檢視、複製卷宗,是為了不影響刑事程式的正常進行。如有些被告人家屬查閱卷宗後會想辦法作偽證、打擊報復證人等;

4.辯護人在複製卷宗後,能否給被告人家屬查閱或複製?原則上也是不被允許的。辯護律師應遵守有關的保密義務,有些需要保密的材料及內容不能向家屬通報。但這個問題法律規定並不明確。(曾經有河南省沁陽市律師將案卷影印材料留給被告人家屬。一審被判故意洩露國家祕密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後二審改判無罪。)

三、批捕與不批捕的相關規定有哪些?

1.對於批准逮捕的決定,公安機關應當立即執行,並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檢察院應當說明理由,需要補充偵查的,應當同時通知公安機關。

2.公安機關認為需要對犯罪嫌疑人進行逮捕的,可向檢察機關提出逮捕申請,由檢察機關作出決定,而檢察機關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還要偵查多久,要依據具體情況而定。

3.檢察機關不批准逮捕的,但犯罪嫌疑人已經被拘留的,公安機關進行偵查的期限是沒有規定的。

送至檢察院的案件,一般一個月可以有結果,檢察機關不批准逮捕的,並且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的,而人民法院覺得需要偵查的,可以去補充偵查,補充偵查期限為一個月,次數為二次。公安機關逮捕的,羈押偵查的時間為二個月,案情複雜的,也是可以延長一個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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