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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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訴案非親告罪法院會受理嗎

一、自訴案非親告罪法院會受理嗎?

自訴案非親告罪法院會受理嗎

自訴案非親告罪法院也有可能會受理的,因為自訴案的範圍不是隻有親告罪這幾個罪名。根據法律規定和司法實踐經驗,人民法院受理的自訴案件,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屬於刑事訴訟法第170第六規定的案件;

(二)屬於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三)刑事案件的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告訴的;

(四)有明確的被告、具體的訴訟請求和能證明被告人犯罪事實的證據。

二、刑事自訴案件範圍

1、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訴案件包括:

(1)告訴才處理的案件;

(2)侮辱、誹謗案(但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3)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2、人民檢察院沒有提起公訴,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

(1)故意傷害案;

(2)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

(3)侵犯通訊自由案;

(4)重婚案;

(5)遺棄案;

(6)生產、銷售偽劣商品案(但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7)侵犯智慧財產權案(但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8)屬於刑法分則第四、五章規定的,對被告人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案件。

對於上列八項案件,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對於其中證據不足、可由公安機關受理的,或者認為對被告人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應當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3、被害人有證據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案件。

具體來說刑事自訴案件包括:輕傷害案、侮辱他人誹謗他人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重婚案、破壞現役軍人婚姻案、虐待家庭成員案、遺棄案等。

也不一定必須是親告罪法院才會受理的,法院受理自訴案件的條件比較多,除了符合法律規定的刑事自訴案件的範圍之外,自訴案件的話只能是受害人自己決定提起訴訟的,而且當地的法院對此也具有管轄權才行,而除了法定親告罪,其他形式罪名都是非親告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