倉庫保管員盜竊倉庫物品是侵佔嗎 普法法律網 職務犯罪辯護 2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倉庫保管員盜竊倉庫物品是侵佔,該行為構成職務侵佔罪。《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規定,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條、第三百八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TAG標籤:倉庫 保管員 侵佔 盜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