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賠償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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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沒有解除勞動合同去其他廠能查出來嗎?

一、公司沒有解除勞動合同去其他廠能查出來嗎?

公司沒有解除勞動合同去其他廠能查出來嗎?

如果在同一個地方的話,解除、簽訂勞動合同,都需要備案,未解除勞動合同,是不能新籤勞動合同的,另外未解除勞動合同,社保關係還是存在的。新單位也無法辦理參保的,因此是可以查詢到的。

舊勞動合同沒有解除,是不能跟別的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但如果原單位有拖欠工資的行為,勞動者是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此時和其他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是合法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了服務期,勞動者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不屬於違反服務期的約定,用人單位不得要求勞動者支付違約金。

二、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怎麼補償員工?

公司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補償標準是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不滿一年的也是按一年計算,但是低於六個月就被公司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補償的標準就是向勞動者本人支付其半個月的工資標準,賠償的最高數額不會超過12年。

1、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6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不滿6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2、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12年。

3、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按照勞動者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人。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勞動者工作不滿12個月的,按照實際工作的月數計算平均工資。

沒有解除勞動合同去其他的廠工作,是可以被查出來的。沒有取得員工的同意,用人單位單方面與其解除勞動合同,所支付的經濟補償金跟員工在本單位的工作時間有關。勞動者在單位工作一年,單位就需要支付一個月的工資給勞動者,作為相應的經濟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