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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徵地補償單價的參考依據是什麼

城市的發展和擴張所面臨的一種結果就是不能避免的必須要徵收土地的,可我們知道在徵地拆遷的過程當中,往往也最容易激化相關的社會矛盾和衝突。政府如果想要保證拆遷能夠順利的進行下去,提前一定要把補償單價等各方面的工作都做好了,接下來小編給大家介紹的內容是廣州徵地補償單價的參考依據是什麼?

廣州徵地補償單價的參考依據是什麼

一、廣州徵地補償單價的參考依據是什麼?

1、徵用廣州市郊區、黃埔區的水田、旱地、菜地、果園、魚塘、藕塘,按其年產值的六倍補償。

2、徵用廣州市屬各縣的水田、旱地、菜地、果園、魚塘、藕塘,按其年產值的四至六倍補償。

3、徵用有負擔公購糧任務或計稅的林地,參照當地耕地年產值的四倍補償。

4、徵用沒有負擔公購糧任務或未計稅的林地、開荒地,按其所耗工本費補償,工本費數額由被徵地單位提出,經所在地區公所稽核後報縣(區)人民政府批准。

5、年產值的計算方法是,根據統計年報算出開始協商徵地方案前三年該被徵地的平均年產量,乘以國家規定的價格(包括徵購價和超購價);國家沒有規定價格的農產品按當時當地主管部門規定的議購價格計算。

二、不同種類的土地徵用標準

在開始協商徵地方案前連續三年無收益的土地,不予補償。

如果被徵用的土地上有農作物的,按廣州市徵地拆遷補償標準用地單位應付給被徵地單位青苗補償費。短期作物,按其一造產值補償;多年生長、多年收成的花木、果樹等,按其種植期和生產期長短,補償一至四造產值。每造產值,按當地該品種正常年景下平均每造產量乘以國家規定的價格計算,屬徵購、派購的產品按國家徵派購定價計算。其它產品按當時當地主管部門規定的議購價格計算。 在開始協商徵地方案後搶種的作物,不予補償。

徵用耕地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用地單位應付給安置補助費。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被徵地單位徵地前農業人口(不包括開始協商徵地方案後遷入的人口)和耕地面積的比例及徵地數量計算。按照廣州市徵地拆遷補償標準,需要安置的每一個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為該被徵耕地每畝年產值的二至三倍。但每畝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其年產值的十倍。個別特殊情況,每畝耕地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超過五人以上的,經廣州市人民政府審查批准,可以適當增加安置補助費,但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被徵土地年產值的二十倍。

廣州的所有市民們都一定要知道,廣州徵地補償單價並不是一樣的,就像是在廣州的黃埔區,如果要徵收果園的話,也是按照果園年產值的六倍來進行賠償的。但是,在這裡大家所關注的廣州徵地補償的這個範圍實在是有些大,您最好事先確認了到底在廣州的哪一具體的位置,才能準確的來分析補償單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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