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徵地補償標準2021年的規定是什麼
一、東莞市徵地補償標準的規定是什麼?
1、一類鎮街
莞城街道、東城街道、南城街道、萬江街道、長安鎮、虎門鎮、厚街鎮、石龍鎮、寮步鎮、常平鎮
最低補償保護標準
耕地:128.70萬元/公頃
園地:99.00萬元/公頃
林地:45.00萬元/公頃
養殖水面:133.65萬元/公頃
未利用地:39.60萬元/公頃
2、二類鎮街
麻湧鎮、大朗鎮、石排鎮、中堂鎮、高埗鎮、塘廈鎮、清溪鎮、鳳崗鎮、橫瀝鎮、東坑鎮、橋頭鎮、黃江鎮、大嶺山鎮、沙田鎮、道滘鎮、洪梅鎮、謝崗鎮、茶山鎮、望牛墩鎮、企石鎮、石碣鎮、樟木頭鎮
最低補償保護標準
園地:97.50萬元/公頃
林地:75.00萬元/公頃
養殖水面:34.20萬元/公頃
耕地:101.25萬元/公頃
未利用地:30.00萬元/公頃
二、簽訂徵地補償合同書的注意事項是什麼?
1、補償款的總金額及各項補償內容的具體明細,這個各項補償內容的具體明細就尤為重要,這涉及到雙方以後分割拆遷補償款的份額確定。
2、補償款的支付時間及支付方式。
3、如果簽訂補充協議,補償協議上的內容必須合法,與主合同條款不衝突,如果對主合同有重大改動,須明確約定以補償協議約定為準。
4、約定違約責任。一般來說,徵地人答應的補償條件,尤其是落實到合同條款的補償條件,基本上都能實現,但是什麼事情都是有萬一的,我們在簽訂合同的時候,也應該為可能出現的“萬一”提前防備,那就是明確約定違約責任,從另外一個角度來說,也是從合同條款的角度去督促徵地今早的履行合同。
東莞的經濟發展水平比較快,所以徵地補償標準可能也要比很多地區高一些,但是,全東莞市的徵地補償標準是沒辦法在這裡一一列舉的。也希望大家瞭解徵地補償政策的時候,一切要以官方資料為最終結論,不要輕易相信社會上的那些謠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