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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2021年徵地補償是怎樣的?

根據我國的土地管理法規,如果政府需要根據公共利益的需要徵收土地的話,是需要考慮到方方面面的利益的,同時也是為了更好的保護農民的合法權益,必須對徵收的土地進行補償,關於福建徵地補償是怎樣的接下來讓小編來告訴大家有關征地的法律規定和相關的知識。

福建2021年徵地補償是怎樣的?

一、福建年徵地補償是怎樣的?

為了公共利益,我國有關部門會根據實際情況對農民土地進行徵收。為了維護農民的合法權益,保障農民利益不受損害,我國制定了相應的徵地補償標準。

土地徵收補償標準由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附著物補償費和青苗補償費構成。

徵地的補償費用主要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補償費和青苗補償費。

對於這幾項費用的給付,《<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26條是這樣規定的: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 地上附著物補償費和青苗補償費歸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徵地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安置單位;不需要統一安置的,安置補助費發放給被安置人員個人或者徵得被安置人員同意後用於支付被安置人員的保險費。 關於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具體使用分配辦法土地管理法沒有明確說明,但是《民法典》第二百六十一條有明確規定:應當以法定程式經本集體成員決定。

1、土地補償費

用地單位依法對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因其土地被徵用造成經濟損失而支付的一種經濟補償。

2、青苗補償費

用地單位對被徵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徵地受到毀損,向種植該青苗的單位和個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

3、 附著物補償費

用地單位對被徵用土地上的附著物,如房屋、其它設施,因徵地被毀損而向該所在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

4、安置補助費

用地單位對被徵地單位安置因徵地所造成的富餘勞動力而支付的補償費用。

二、徵地補償標準

1、各項徵地補償費用的具體標準、金額由市、縣政府依法批准的徵地補償安置方案規定。

2、土地被徵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確定(有關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的補償標準):按當地統計部門審定的最基層單位統計年報和經物價部門認可的單價為準。

3、按規定支付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補助費。原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規定,已經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刪除。

政府徵收農民土地,應有合法專案,按照法定程式,給予被徵收人合理補償,先補償,再徵收,任何違反以上基本原則的徵收行為都屬於違法徵收。被徵收人可以拒絕簽訂徵地補償安置協議,以申請資訊公開,提起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等方式爭取自己的合法權利。

綜上所述,關於福建徵地補償是怎樣的小編已經為大家解答了,在徵收土地之前就公告徵地的補償標準才可以更好的保護農民的合法權益,如果沒有這麼做的話是屬於違法徵收的。被徵收的公民是可以拒絕簽訂協議的,在必要的時候也是可以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是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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