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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許可在農村宅基地建房將被認定違建和拆除!,注意

注意,未經許可在農村宅基地建房將被認定違建和拆除!

如果您修建房屋的時候和村裡打了招呼或者已經修建了好幾年,突然收到一份城管局下發的限期拆除通知書。要求您在多久之後自行拆除,否則就要強拆。這個時候您不要驚慌,開啟本文,看看您的房屋是不是真的違章建築。今天,愛土拆遷律師團為大家講講違章建築那些事。

知識點:違章建築的認定標準

違章建築是指未經規劃土地主管部門批准,未領取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臨時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擅自建築的建築物和構築物。

說到違章建築不得不說一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四條規定: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尚可採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的影響的,限期改正,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無法採取改正措施消除影響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沒收實物或者違法收入,可以並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這一條,是認定違章建築的基本依據。

由此可見,修建房屋或者其他的建築物需要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未取得的,屬於違章建築。

錯誤認知:在自家宅基地可以隨意修建房屋

經常遇到這樣的諮詢,我在自家的宅基地上修建房屋為什麼需要批准才能修建房屋呢?

我們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五條的規定:在鄉、村莊規劃區內未依法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雖然是自家的宅基地,但是隻要涉及到房屋的翻建、新建、改建,都需要申請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否則,您很可能收到來自城管局的限期拆除通知書。

劃重點:哪些不是違章建築?

說了這麼多的違章建築,那麼,哪些不是違章建築呢?

《城鄉規劃法》第七十條規定:本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都市計畫法》同時廢止。

由此可以看出,在08年元旦以前修建的集體土地上房屋都不能算是違法建築,因為法不溯及既往,沒有證件也不用擔心,和有證的房屋享受同等待遇。

不巧的是,在《城鄉規劃法》之前還有《都市計畫法》,在都市計畫區內08年以前沒有按照《都市計畫法》取得建設許可證的也是違章建築,應該予以拆除。

在徵收過程中,多數地方補償價格低,不公開、不透明,不按照法定程式走,老百姓不滿意。這個時候,徵收方為了達到徵收的目的,怪招頻出,其中就有以拆除違章建築代替拆遷的行為。很多合法的建築也逃脫不了被認定違章建築的命運而被強拆。

如果您遇到了在徵地過程中的限期拆除通知書,就一定要小心徵收方的伎倆。自己心裡沒數的,可以諮詢愛土拆遷律師團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支招:收到了限制拆除通知書怎麼辦?

即便真的是違章建築,也不是城管局想拆就拆,還需要履行法定程式。

根據《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一條規定:行政機關在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之前,應當告知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及依據,並告知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

在下達限期拆除通知書的時候必須告知被處罰人享有的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的權利,否則,該通知書不能成立。

如果城管局的程式不合法,您可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第二條規定提起行政複議或者行政訴訟。

愛土拆遷律師團提醒您:如果想要修建房屋還是要按照正規程式申請建築規劃許可證,避免成為違章建築而拆除。如果您覺得自己處理有困難,可以諮詢專業拆遷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