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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地拆遷中如何運用協調為自己維護合法權益

中國人講究以和為貴。那麼在徵地拆遷中,面對重大利益分歧特別是違法徵地拆遷時,被徵收人該採取什麼手段,既能不傷和氣,又能拿到足額合理的拆遷補償呢?這時候,您可以考慮使用協調手段。

徵地拆遷中如何運用協調為自己維護合法權益

今天,愛土拆遷律師團給大家講一講,徵地拆遷中如何運用協調為自己維護合法權益。

通常我們遇到違法徵地拆遷,想要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時候,首先想到的是走法律途徑,其實在徵地拆遷的過程中是可以提前運用協調手段來爭取合理補償的。這種手段相對溫和,也容易為拆遷方所接受。

什麼是協調,在徵地拆遷中協調有什麼作用?

2004年《國務院關於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提出“加快建立和完善徵地補償安置爭議的協調和裁決機制,維護被徵地農民和用地者的合法權益。”

協調,是一項專門針對徵地補償安置爭議設立的糾紛解決制度。協調製度以土地管理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省級人民政府有關政策為依據,主要是對市、縣人民政府確定的徵地補償方案和實施過程進行合法性審查,同時兼顧合理性審查。

如何進行協調,向誰提出協調申請?

在徵地拆遷安置補償方案公告發布後,被徵收人認為補償安置不合理或者對於補償不滿意的,可以及時提出協調。但是被徵收人並不是向鄉村一級提出協調申請,而是應當向縣級以上政府提出協調。

根據《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25條規定,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對於徵地補償安置方案享有如下的權利:在擬定的安置補償方案公告時有提出意見的權利,在安置補償方案報批並公佈後有尋求救濟的權利,及對安置補償標準有爭議的,可以先向縣級以上政府進行協調,協調不成的再由批准徵地的人民政府裁決。

怎麼寫徵地拆遷協調申請書?

徵地拆遷協調申請書具體寫作格式大概是這樣的。首先,正文標題寫“徵地拆遷協調申請書”;然後寫“申請人”,申請人這裡要註明單位或地址、姓名;接著要寫“請求事項”,簡要說明就什麼事項進行申請;然後寫“事實與理由”,詳細具體描述徵地拆遷案件本身的基本事實和申請的理由,也就是找準拆遷方的違法點。

協調的原則有哪些?

協調原則必須貫徹協調前置、重在協調的原則,未經協調的案件,不能進行裁決。因此協調和裁決往往是有機地聯絡在一起,協調在先,裁決在後,被稱為協調裁決機制。

需要指出的是,即使是裁決機關受理了裁決申請也應當先行組織協調,協調意見書經雙方當事人簽字同意,即發生法律效力;當協調達不成一致意見時,依法進行裁決。因此,協調是爭取合理補償的一個重要手段。

協調不了該怎麼辦?

國土資源部《徵用土地公告辦法》第15條規定:“因未按照依法批准的徵用土地方案和徵地補償,安置方案進行補償、安置引起爭議的,由市、縣人民政府協調,協調不成的,由上一級地方人民政府裁決。”

愛土拆遷律師在這裡提醒大家注意:協調後進行的裁決,不對經依法批准的徵地合法性進行審查,不代替行政複議和訴訟。

如果您在徵地拆遷時,走協調程式也解決不了爭議,拆遷方裁決後仍不滿意的,並且確實認為補償不合理的,也不要灰心。可以及時聯絡專業的拆遷律師,提起行政複議或行政訴訟。

面對徵地拆遷,協調是一種大智慧

因此,面對違法徵地拆遷或不合理徵地拆遷,被徵收人一定要秉持學法、懂法、冷靜客觀的態度,在積極收集證據的前提下,有理有利有節地爭取和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如果通過協調,能夠將徵地補償的爭議解決在前期階段,而不需要走法律途徑,其實也是省心省力的一件好事。但是,協調的前提,恰恰是你必須對徵地拆遷相關法律法規吃透。這樣你的維權既顯得正當合法,也能輕易拆穿違法徵地拆遷的小把戲。

愛土拆遷律師團提醒您:如果您遇到違法徵收土地,一定要及時諮詢專業的徵地拆遷律師,用法律的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