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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償為啥沒提高?,花錢請了專業徵收維權律師

在網上搜索與“拆遷律師”相關的內容,往往不難發現一些網友對這類律師的“吐槽”之語:我花了20多萬請的律師啊,結果根本不管用,騙子!此類“負面資訊”多了,有意委託專業徵收維權律師代理案件的被徵收人難免心裡會犯嘀咕,這律師還能相信麼?我花的不菲代理費用,是否真的可能打了水漂呢?作為經常被“黑”的物件,在明律師對此有話要說……

花錢請了專業徵收維權律師,補償為啥沒提高?

補償未提高原因之一:客觀的案件難度大導致博弈不成功說白一點兒,這種情況就是維權不成功。

對此,在明律師和其他徵地拆遷維權律師一樣,都不想回避。

任何事情,成功率都不可能是百分之百,否則拆遷律師就成神了。

眾所周知,徵收維權案件牽涉許多主體,諸如被徵收人、律師、政府、法院等等,每個主體都可能對最終協商下來的補償結果產生影響。

比如在一些國家級重大專案的徵收中,政府一方的態度往往異常堅決,在堅守補償標準不改變的同時不斷向被徵收人施壓,被徵收人難以承受最終選擇了籤協議。

再比如有的專案雖然補償數額略偏低,但徵收的程式性步驟走得很嚴謹,幾乎很難找出違法點來,這類情況下提升補償數額也會變得艱難。

總之,是博弈,就有不遂人願之時,這種風險是要由拆遷律師與被徵收人共同面對和承擔的。

實踐中遭遇此種情況,在律師的代理費用上一定會有所反映,即律師會根據具體案情減免、退還部分代理費用。

需要指出的是,如無特別約定,“代理不成功全額退費”是不可能的。

因為律師在接辦案件後實際付出了大量努力和工作,這都是實實在在能夠證明的事情。

我們去醫院看病,結果病沒治好,通常是不能要求醫生全額退費的。

補償未提高原因之二:被徵收人主觀認為“未提高”此種原因常見的是兩種情形。

其一,被徵收人對補償的期望值過高。

徵收維權的道理是,政府開始提出補償10,被徵收人不滿意,認為自己應當拿100。

經過拆遷律師代理,最終雙方以50簽約,這就叫協商、談判的結果。

都不讓步,固守自己的心理預期,那就不叫協商、談判了。

然而有的被徵收人卻認為自己一定要拿到100才算成功,99都不幹,都叫律師“不管用”。

此種情況,再專業的維權律師也沒轍。

作為專業徵收維權律師,我們尊重被徵收人對自己獲取滿意補償的心理期待權利,但同時也希望被徵收人能夠尊重客觀現實;

其二,有的被徵收人在維權過程中接受了政府的說法,尤其是受到了政府方面對維權律師種種“說法”的影響,與政府就補償問題達成了一致,主動與政府簽訂了補償協議。

之後回過頭來,通過各種渠道指責律師“不管用”“騙子”。

在明律師尊重廣大被徵收人在維權中的主觀意願,事實上,補償協議達成了,矛盾糾紛解決了,案件就叫成功了。

至於被徵收人事後指責、抹黑律師什麼,職業的律師都是能夠加以坦然面對和接納的。

對此,北京在明律師事務所的資深徵收維權律師指出,無論個別網民如何指責、差評,拆遷律師的價值早已被無數成功案件和事實證明。

有意聘請律師維權的被徵收人完全無需受到網路上紛繁複雜資訊的困擾,只需作出自己理性的判斷。

反過來,律師也始終在理性判斷具體個案的代理風險,對於風險巨大而提升補償機會不大的案件,律師也是會慎重考慮接受委託的。

而一旦維權開啟,律師與被徵收人之間的相互信任、配合,很多時候就是補償結果能否提升的關鍵之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