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農用地轉用或者土地徵收的要經什麼批准 普法法律網 土地徵收 3.2K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涉及農用地轉用或者土地徵收的,必須經國務院批准。禁止通過擅自調整縣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等方式規避永久基本農田農用地轉用或者土地徵收的審批。【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五條,永久基本農田經依法劃定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佔用或者改變其用途。國家能源、交通、水利、軍事設施等重點建設專案選址確實難以避讓永久基本農田,涉及農用地轉用或者土地徵收的,必須經國務院批准。 TAG標籤:轉用 徵地拆遷 批准 土地徵收 農用地 土地 徵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