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資訊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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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資訊公開的內容是什麼?

行政處罰是處罰的型別之一,行政處罰相對來說是犯了一些違反秩序內容的規定才進行的處罰內容,這時候秉承者資訊公開 公正的原則,是可以進行資訊的公開的,那麼在法律的規定中行政處罰資訊公開的內容是什麼?資訊公開的時間的規定又有什麼?

行政處罰資訊公開的內容是什麼?

一、行政處罰資訊公開的內容是什麼?

政府資訊公開條例》第二十條,行政機關應當依照本條例第十九條的規定,主動公開本行政機關的下列政府資訊:

(一)行政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

(二)機關職能、機構設定、辦公地址、辦公時間、聯絡方式、負責人姓名;

(三)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專項規劃、區域規劃及相關政策;

(四)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資訊;

(五)辦理行政許可和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的依據、條件、程式以及辦理結果;

(六)實施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的依據、條件、程式以及本行政機關認為具有一定社會影響的行政處罰決定;

(七)財政預算、決算資訊;

(八)行政事業性收費專案及其依據、標準;

(九)政府集中採購專案的目錄、標準及實施情況;

(十)重大建設專案的批准和實施情況;

(十一)扶貧、教育、醫療、社會保障、促進就業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實施情況;

(十二)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預案、預警資訊及應對情況;

(十三)環境保護、公共衛生、安全生產、食品藥品、產品質量的監督檢查情況;

(十四)公務員招考的職位、名額、報考條件等事項以及錄用結果;

(十五)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有關規定規定應當主動公開的其他政府資訊。

二、《行政處罰結果資訊網上公開暫行辦法》

第二條 各級行政執法機關的行政處罰結果資訊網上公開工作,適用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行政執法機關,是指具有法定行政處罰權的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行政處罰職能的組織,以及依法受委託行使行政處罰權的組織;行政處罰結果資訊,是指行政處罰決定書載明的事項內容。 法律、法規對行政處罰結果資訊網上公開工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處罰結果資訊,不予網上公開:

(一)被處罰人是未成年人的;

(二)案件主要事實涉及國家祕密、商業祕密、個人隱私的;

(三)公開後可能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的;

(四)省級以上行政執法機關認為不適宜網上公開的其他行政處罰結果資訊。

第六條 在網際網路上公開行政處罰結果資訊,可以公開行政處罰決定書全文或者摘要資訊。

第七條 在網際網路上公開行政處罰結果資訊時,應當隱去下列內容:

(一)自然人的家庭住址、通訊方式、身份證號碼、銀行賬號、健康狀況等個人資訊,以及被處罰人以外的自然人姓名;

(二)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銀行賬號;

(三)其他不宜公開的內容。

第八條 行政執法機關應當在作出或者變更行政處罰決定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在網際網路上公開行政處罰結果資訊。 原行政處罰決定被依法撤銷、確認違法或者要求重新作出的,行政執法機關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撤下在網際網路上公開的行政處罰結果資訊並作出說明。

第九條 行政執法機關發現在網際網路上公開的行政處罰結果資訊不準確的,應當及時更正。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有證據證明行政執法機關在網際網路上公開的行政處罰結果資訊不準確的,有權要求實施公開的行政執法機關予以更正;行政執法機關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作出處理。

第十條 行政處罰結果資訊在網際網路上公開滿5年的,應當從網際網路上撤下。

行政處罰資訊公開的內容是什麼?綜上所述,行政處罰的公式現在經常使用的方法不再侷限在實體的形式,所以現在很多都進行網路的形式進行的,一般的連續的時間是能夠達到5年的時間,所以行政處罰在5個工作日內如果發生變更也是可以撤掉進行重新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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