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由誰制定 普法法律網 訴訟指南律師解答 2.28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國家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由國務院組織制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上級人民政府的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及本行政區域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行政區域的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並報上一級人民政府備案。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應當對食品安全事故分級、事故處置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預防預警機制、處置程式、應急保障措施等作出規定。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應當制定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案,定期檢查本企業各項食品安全防範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事故隱患。《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零二條 TAG標籤:安全事故 預案 國家 法律顧問 制定 應急 訴訟指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