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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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買賣起訴要多少錢

房產案件是屬於財產案件,案件受理費按照爭議的金額以一定的比例繳納:爭議金額不滿1000元的,每件交50元;
超過1000-50000元的部分按4%交納;
超過5萬-10萬的部分按3%交納;
超過10萬-20萬的部分按2%交納;
超過20萬-50萬的部分按1.5%交納;
超過50萬-100萬的部分按1%交納;
超過100萬的部分則按照0.5%交納。
【法律依據】
根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20條:案件受理費由原告、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上訴人預交。被告提起反訴,依照本辦法規定需要交納案件受理費的,由被告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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