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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產權年限從什麼時候開始算?

房屋產權年限從什麼時候開始算?

現如今經濟社會不斷的發展,有錢人也越來越多,因此買房的人也非常的多。有的買的是新房,而有的買的是二手房,無論是新房還是二手房都是有產權的,而且產權也不一樣,有的是50年的產權,有的是70年的產權。現如今最常見的就是70年產權,那麼你知道現如今的房屋產權年限從什麼時候開始算嗎?

房屋產權年限從什麼時候開始算

根據相關規定,70年產權使用年限是從開發商用地審批手續辦完開始計算,簡單而言,就是從開發商拿到土地使用權證算起,購房者可以參照《土地證》上標明的時間,檢視產權年限。比如,如果開發商2003年拿了土地,但是沒有立即開發建設,直到2013年才交房,那麼該小區的土地使用權實際上只剩下60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行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一)居住用地70年;

(二)工業用地50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50年;

(四)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

(五)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房屋產權年限從批地之日算 房屋使用年限分兩個概念:一個是房屋本身的使用年限,另一個是土地使用年限。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從該地塊取得之日起算。70年指的是該地塊的國有土地的使用年限,並不是房屋所有權的年限。 房屋是你的私人財產,享有永久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土地是國家的,一般說的使用年限70年就是指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這是土地出讓過程中確定的(商業用地40年、綜合用地50年、住宅用地70年、工業用地50年)。

實際上,現在的商品房的土地使用年限很少有70年的,大部分在30-60年左右。因為使用年限是從國家出讓時開始計算,加上開發週期,最短也得1-2你年,到你手裡使用年限就不到70了,如果開發商再囤積一段時間或者幾經轉手,就更短了。有可能是30幾年、60幾年的。

房屋產權年限期滿可自動續期 我國現行的法律規定了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期限,居住用地是70年,工業用地50年,商業用地40年,綜合用地50年。而房屋的使用壽命通常長於這個年限。這個問題對於私人購房尤其顯得重要,不少業主在購房時不禁產生疑問:當使用期限到了之後,房子還屬於自己嗎? 《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許可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買房關注房屋產權年限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情,因為房屋產權年限縮水會讓購房者飽受損失,想想自己花大價錢買的房子卻用不到幾十年就要補繳土地出讓金或者被政府收回,多不划算啊。 關於產權年限從什麼時候開始算的問題,通過了解以上的內容就可以清楚的知道。通過了解,相信以後你無論是再購買住宅還是商鋪的時候,不只會看價格、看地段、看戶型、看樓層,更重要的是看產品年限,年限對於我們來說是非常重要的,是不能忽視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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