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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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不能出租的情形有哪些

根據《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有下列情況的房屋不能出租:

房屋不能出租的情形有哪些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

2、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4、權屬有爭議的;

5、屬於違法建築的;

6、不符合安全標準的;

7、已抵押,未經抵押權人同意的;

8、不符合公安、環保、衛生等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

9、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屬於違法建築的;

(二)不符合安全、防災等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

(三)違反規定改變房屋使用性質的;

(四)法律、法規規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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