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土地可以永久出租 普法法律網 房屋租賃 8.38K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土地是不能永久出租的,土地使用權是有一定年限的,出租土地時,土地出租的期限不能超過土地承包期的剩餘年限。《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條,耕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規定的耕地承包期屆滿後再延長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屆滿後依照前款規定相應延長。 TAG標籤:出租 房產糾紛 永久 土地 房屋租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