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責任事故劃分標準 普法法律網 工程安全事故糾紛律師解答 2.91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如果要是承包關係,那麼承包方施工承建方有責任,如果要是承攬或定作關係的勞務關係,則由承攬方承責。除了由受傷人提起訴訟由其承擔連帶責任。按照規定,土地承包經營權互換、轉讓的,當事人可以向登記機構申請登記;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五條土地承包經營權互換、轉讓的,當事人可以向登記機構申請登記;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TAG標籤:工地 劃分 責任事故 建設工程糾紛 工程安全事故糾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