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溫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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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溫補貼申請條件深圳有哪些要求?

隨著社會的發展,勞動者的權益也越來越受到國家的相關部門的重視。夏季作為一個炎熱的季節,在高溫下從事工作的勞動者無論在身體上還是精神上都受到極大的傷害,我國為保護勞動者的相關權益特制訂了高溫補貼。那高溫補貼申請條件深圳有哪些要求,小編根據相關部門的檔案為大家解讀。

高溫補貼申請條件深圳有哪些要求?

高溫補貼來啦

根據廣東省《關於高溫津貼發放的管理辦法》和《關於公佈我省高溫津貼標準的通知》,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 35 ℃以上(包括 35 ℃)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 33 ℃以下(不包括 33 ℃)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

發放週期從 6 月至 10 月,標準為每人每月 150 元,對不正常出勤等需按天數折算高溫津貼的標準為每人每天 6.9 元,按規定應發放而沒有發放的單位,最高處罰 10000 元。

高溫補貼是工資

高溫津貼屬於勞動報酬(工資)的組成部分,防暑降溫飲料不能充抵高溫津貼,如果你的老闆只是每天兩杯解暑茶就想打發你,請記住勞保局電話,可以發起投訴。

當日最高氣溫達到 40 ℃以上時應當停止當日室外露天工作,因高溫天氣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的用人單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與此同時,小編還要提醒大家一點:高溫環境要小心中暑哦!

中暑可認定工傷

我國《職業病目錄》將物理因素所致中暑列入職業病範疇,也就是說中暑也是一種職業病,可以通過 " 認定 " 享受工傷待遇。

國家安監總局日前釋出了《關於做好 2017 年夏季防暑降溫工作的通知》,要求最大限度地減少勞動者高溫中暑事件的發生,組織高溫天氣作業勞動者提前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在高溫作業場所增添必要的通風或降溫裝置,為勞動者提供必要的個體防護用品,和防暑降溫所需的清涼飲料及保健用品。

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在 35 ℃以上的高溫天氣從事露天作業,及溫度在 33 ℃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

制定高溫中暑應急預案並組織演習,要對勞動者進行高溫防護和中暑急救宣傳教育。

這裡可以看出對夏季高溫補貼的發放時間和發放形式都作出了較為詳細的解答。還有一點值得大家特別注意的是,即使發放了夏季補貼用人單位也應向勞動者提供必要的防暑降溫的飲品。以防止因夏季高溫而引發的工傷事故,真正的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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