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溫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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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新頒發2021高溫補貼標準是什麼樣的?

在高溫的季節當中,不少的企業還是需要按照一般的季節一樣進行正常的工作的,由於溫度的升高,勞動者的勞動積極性也會受到一定的影響,所以不少企業為了鼓勵員工的積極性會按照國家的要求發放相應的高溫補貼,但是高溫補貼標準也是會隨著經濟的發展而變化的,那麼陝西新頒發2017高溫補貼標準是什麼樣的?

陝西新頒發2021高溫補貼標準是什麼樣的?

依據國家相關規定,如果在露天工作的勞動者被用人單位安排在高溫天氣下(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補貼。

高溫補貼人群: 室外、非室外和高溫環境作業的勞動者

1、勞動者從事露天崗位工作以及用人單位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作業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以下統稱高溫作業),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並在工資清單中列明具體專案及數額

2、用人單位安排高溫作業勞動者當月臨時從事非高溫作業的時間不超過4個工作日的,用人單位應當足額發放當月的高溫津貼;5個工作日以上的,用人單位可按勞動者當月從事高溫作業的天數折算高溫津貼。

3、從事高溫作業的勞動者因下列情形之一未能正常出勤的,用人單位可按勞動者當月實際出勤且從事高溫作業的天數折算高溫津貼。

每天10元。

28省份明確高溫津貼發放標準 部分地區上調

根據2012年修訂的《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

據記者不完全統計,目前全國已經有28個省份明確了本地區的高溫津貼發放標準。而其中山東、陝西等地都是在去年上調了津貼標準。

例如,去年,山東省將從事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人員的津貼從每人每月由120元漲至200元;非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80元漲至140元。這也是該省自2006年以來首次上調這一標準。陝西省的高溫津貼標準由原來的每人每天10元提高到25元。

另外,河北省也在去年制定了夏季高溫津貼試行標準。根據該標準,從事室外露天作業的勞動者每人每小時(含加班加點)1.5元;沒有防暑降溫裝置或有防暑降溫裝置但達不到降低工作場所溫度效果的室內勞動者每人每小時(含加班加點)1元。

從高溫津貼發放時間來看,各地也因氣候條件差異有所區別。如,北京、山西等北方地區的發放時間段為6到8月,而海南省的發放時間長達7個月,為4到10月。

河北省因南北跨度長,氣溫差別大等原因,實行夏季高溫津貼差別時長。其中,冬季取暖期標準不超過4個月(含4個月)的市、區、縣(市),每年從5月21日至8月31日執行;冬季取暖期標準超過4個月(不含4個月)的市、區、縣(市),每年從6月11日至8月20日執行。

當然對於發放補貼的月份來說和上一階段是一樣的發放4個月,但是發放的標準的話可以說有了一個較大的提升,陝西的高溫補貼標準從過去的10元每天調整到現在的25元每天,可以說調整幅度還是很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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