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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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工傷賠償怎麼處理

1、進行工傷認定 。

車禍工傷賠償怎麼處理

2、對工傷認定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複議行政訴訟。

3、傷情相對穩定後,如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可以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申請勞動能力鑑定。

4、對作出的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鑑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鑑定。

5、根據傷殘鑑定的等級,按照法律的規定進行賠付。

6、鑑定結論作出1年內,情況發生變化的,可申請勞動能力複查鑑定。

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管理辦法

第十七條

自勞動能力鑑定結論作出之日起1年後,工傷職工、用人單位或者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認為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可以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申請勞動能力複查鑑定。對複查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按照本辦法第十六條規定申請再次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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