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筋工傷鑑定的期限是多久
一、傷筋工傷鑑定的期限是多久?
工傷鑑定的期限一般是60天,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
《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五條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後,應當從其建立的醫療衛生專家庫中隨機抽取3名或者5名相關專家組成專家組,由專家組提出鑑定意見。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根據專家組的鑑定意見作出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必要時,可以委託具備資格的醫療機構協助進行有關的診斷。
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勞動能力鑑定結論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鑑定的單位和個人。
二、做工傷鑑定需準備哪些材料?
1、勞動、聘用合同文字影印件或事實勞動關係證明材料;
2、醫療機構出具的診斷證明書或鑑定書);
3、《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和影印件;
4、員工或用人單位傷(亡)事故情況材料;
5、員工的居民身份證等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影印件;
6、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材料。
三、工傷賠償專案有哪些?
1、造成一般傷害(未達到殘疾)的賠償
醫療費、傷者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生活護理費、工傷期間的工資、交通食宿費。
2、造成傷殘的賠償
醫療費、傷者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生活護理費、工傷期間的工資、交通食宿費、輔助器具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3、造成死亡的賠償
喪葬補助金、一次性傷亡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
綜上所述,工傷鑑定的時間絕大多數的情況下不會超過60天,最長是90天工傷鑑定在工傷事故中不是必不可少的流程,在傷情相對穩定之後,職工認為工傷事故影響到勞動能力的可以向主管部門申請工傷鑑定,申請工傷鑑定之前,必須先申請工傷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