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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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派出所辦理居住證明需要什麼材料?

一、四川派出所辦理居住證明需要什麼材料?

四川派出所辦理居住證明需要什麼材料?

需要的資料有身份證、近期免冠照片、固定合法住所證明等。申請人應當到現居住地的社群居委會辦理申領手續,然後社群居委會對申領資料齊全的,應當予以受理,出具受理憑證,符合申領要求的,市公安局完成制證工作,並由社群居委會負責發放。

《居住證暫行條例》第九條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群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檔案、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係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申領居住證。

二、哪些人需要辦理居住證?

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擬在暫住地居住一個月以上年滿16週歲的下列人員,應主動到暫住地轄區公安派出所或指定地點申辦居住證:

1、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僱用人員;

2、從事工業、手工業、運輸業的人員;

3、從事商業、飲食業、修理業、服務業的人員;

4、從事種植業、養殖業的人員;

5、其他需要申領居住證的人員;

探親、訪友、旅遊、就醫、出差、學習等人員,按照規定申報暫住戶口登記或者旅客登記,不申領居住證。

綜合上面所說的,居住證明是針對於外來的流動人員才會開具的,一般是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來進行開具,可以在村委會開,也可以在居委會開只要符合當地部門管轄的範圍之內一般當天就可以辦理成功,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可以多諮詢一下,這樣才不會浪費自己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