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簽了三年幹了一年想辭職可不可以 普法法律網 勞動合同 1.91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勞動合同簽了三年幹了一年想辭職的可以提前三十日以書面的方式通知用人單位。《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TAG標籤:可不可以 辭職 勞動糾紛 勞動合同 簽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