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住房公積金需要準備哪些資料
公積金提取需要提起事由不同而不同。
通常情況下,買房提取公積金需帶以下資料:
1、購房合同;
2、購房發票;
3、房產證;
4、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單(需加蓋公司公章);
5、身份證;
6、公積金轉入的銀行賬戶(現在公積金不能直接提現,只能轉到你其他銀行賬戶裡)。
離職時提取公積金需要帶以下資料:
1、離職證明;
2、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單(需加蓋公司公章);
3、身份證;
4、公積金轉入的銀行賬戶。
建房提取:
1、土地使用證明;
2、購買建材的發票/收據;
3、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單(需加蓋公司公章);
4、身份證;
5、公積金轉入的銀行賬戶。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儲存餘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登出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儲存餘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儲存餘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