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五險一金 普法法律網 社保糾紛 4.1K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公務員的五險一金,是指用人單位給予勞動者的幾種保障性待遇的合稱,主要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一金”是指住房公積金。法律依據: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全文 第二條 用人單位進行繳費申報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徵收社會保險費,適用本規定。本規定所稱社會保險費,是指由用人單位及其職工依法參加社會保險並繳納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 TAG標籤:社保糾紛 勞動糾紛 公務員 一金 五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