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合夥人的義務是什麼 普法法律網 經營管理律師解答 3.12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其一,無限清償責任。普通合夥人對有限合夥債務負有以自己的全部財產清償的義務。其二,忠實義務。普通合夥人不能從事競業禁止活動,不能開展利益衝突交易,不得以犧牲有限合夥人的利益為代價,謀取個人利益。其三,善管義務。普通合夥人作為有限合夥的管理者,應盡到善良管理人的注意義務。 TAG標籤:義務 經營管理 公司經營 合夥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