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重整申請人有哪些 普法法律網 破產清算律師解答 3.07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重整申請權人應該包括以下幾種:1.債務人;2.債權人;3.出資人(股東);4.破產管理人;5.公共管理機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條 公司登出公司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製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並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出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TAG標籤:重整 公司經營 破產 申請人 破產清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