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發票怎麼貼上 普法法律網 法律 2.84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打官司無發票怎樣才能證明自己沒貪汙? 可以蒐集用來證明自己沒貪汙的其他證據。包括人證、書證、證人證言、視聽資料、電子資料等。 《刑事訴訟法》 第四十八條可以用於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是證據。 證據包括: (一)物證; (二)書證; (三)證人證言; (四)被害人陳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 (六)鑑定意見; (七)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 (八)視聽資料、電子資料。 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 TAG標籤:訴訟管轄 打官司 訴訟仲裁 貼上 發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