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證是爸爸名字爸爸已去世 普法法律網 法律 3.09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土地證上是我爸爸的名字你好,在正常情況下,父母應當由子女來贍養,但是如果子女死亡或者不具備贍養能力,為了使老有所養,法律規定: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對於子女已經死亡或者子女無力贍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贍養的義務。可見,孫子女只有在特殊情況下對祖父母才有贍養義務。 TAG標籤:房產糾紛 爸爸 去世 房屋買賣 土地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