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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戶口遷移到異地農村

農村戶口遷移到異地農村
農村戶口遷移到別的農村戶口問題
  一,農村戶口遷移到城市的一般流程:   1,凡需要遷移戶口的,必須由當事人提出申請;   2,提供當事人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房屋產權證等資料;   3,並經過戶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是否同意遷移的意見;   4,戶口接收地村委或者居委會出具是否同意接收戶口的意見;   5,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出《戶口遷移證》;   6,攜帶上述資料,去戶口遷入地派出所落戶即可。   二,以北京為例,農村戶口進京有以下幾種方式:(參看北京市戶籍管理規定)   1,高階人才可落戶:比如海歸,博士後等;   2,投資落戶(比如興辦企業的,年納稅額需在300萬元以上,或者連續三年納稅額在80萬元以上。);   3,應聘落戶:應屆畢業生可以應聘有“進京指標”的單位實現留京;也可以考取解決北京戶口的大學生村官或者社工崗位;   4,報考北京的公務員落戶;   5,投靠落戶,可以夫妻投靠,也可以離退休後投靠子女。(參看北京戶口管理規定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   6,勞模落戶:凡在北京被評為全為勞模,現仍為農業業戶口且有落戶意願的外省市農民工,均可視作落戶物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