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共有的訴訟權利主要是什麼 普法法律網 法律 5.68K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當事人共有的訴訟權利主要是什麼1、以本民族語言文字進行訴訟;2、申請回避;3、對於駁回申請回避的決定,有權申請複議一次;4、對偵查、檢察、審判人員侵犯其訴訟權利或人身侮辱的行為,有權提出控告;5、有權參加法庭調查、質證和辯論、發表意見;6、申請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物證,申請重新鑑定或勘驗;7、對生效裁判提出申訴等。 TAG標籤:訴訟仲裁 訴訟管轄 訴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