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高院關於審理租賃房屋 普法法律網 法律 1.08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關於房屋租賃期間的水、電費用在丙方房屋租賃期間,甲、乙兩方均同意並授權丙方使使用者名稱為:上海申豐房地產的水、電單據至有關部門繳納相關費用,由所繳部門開具發票於丙方。 TAG標籤:審理 租賃 省高院 房產糾紛 房屋 房屋租賃 江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