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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汙染對漁業損害的鑑定與評估

環境汙染對漁業損害的鑑定與評估
因汙染環境造成損害的汙染者應當承擔侵權責任這個說法對嗎
共同汙染者的責任分擔-為按份責任〉第六十八條因第三人的過錯汙染環境造成損害的,有權向第三人追償。〈汙染者胡舉證責任-舉證責任倒置〉第六十七條兩個以上汙染者汙染環境、排放量等因素確定。
<規定責任性質無過錯原則>
,不真正連帶責任,也可以向第三人請求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