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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企業法人能不能對外借貸?

合夥企業法人能不能對外借貸?
合夥企業法人能不能對外借貸?
我國《公司法》第60條第1款規定:董事、經理不得……將公司資金借貸給他人”。“董事、經理……將公司資金借貸給他人的,責令退還公司資金,由公司給予處分,將其所得收入歸公司所有。”可見,我國嚴格實行信貸規模控制,除了金融機構與非金融機構之間的金錢借貸之外,法人之間的金錢借貸為法律所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