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稅局挪用公款 普法法律網 法律 2.14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到國、地稅局更換國、地稅證帶上以下資料到國、地稅局,受理後5個工作日可領取新的國、地稅證:1、舊國、地稅稅證正、副本;2、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加蓋公司公章、帶上原件核對);3、組織機構程式碼證副本(影印件加蓋、公章、帶上原件核對);4、新法人身份證明(影印件蓋上公司公章,帶上原件核對);5、國、地稅稅務變更申請表(加蓋公司公章);6、本年度全套會計報表,會計憑證及稅局要求提供的材料。 TAG標籤:刑事辯護 地稅局 刑事犯罪辯護 挪用公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