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養行為代理 普法法律網 法律 2.12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身份行為可以代理嗎不能,具有人身性質的民事行為不能代理。如設立遺囑、婚姻登記、收養子女等。一般情況下,所有的民事法律行為,都可以代理。 《民法通則》第63條第3款規定“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按照雙方當事人約定,應當由本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不得代理。“ TAG標籤:代理 收養 收養贍養 婚姻家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