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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起訴書交給被告後還能補充內容嗎

離婚起訴書交給被告後還能補充內容嗎
離婚起訴書交給被告後還能補充內容嗎
1、離婚狀,被告收到狀後,不能對狀內容進行補充。但被告可以依法出庭應訴答辯,通過答辯方式,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另外,如果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2、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八條 
人民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狀副本傳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絡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絡方式。人民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傳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