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出具金融票證該判多久 普法法律網 法律 2.85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違規出具金融票證該判多久《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八十八條【違規出具金融票證罪】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違反規定,為他人出具信用證或者其他保函、票據、存單、資信證明,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TAG標籤:違規 票證 該判 刑事辯護 刑事處罰辯護 金融 出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