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配偶生育權能要求進行精神損害賠償嗎? 普法法律網 法律 2.25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侵害配偶生育權能要求進行精神損害賠償嗎?1、不能。2、首先,婦女有生育的權利,生還是不生,是女方的個人權利,生不生,女人說了算,從立法本意上,生育對女人一方是巨大的身體冒險,同時要承受巨大的精神壓力甚至是生命危險,而這個風險,無法由男方來分擔和取代,所以,要公平地保護婦女的權利,把有關個人生死的大事,交由女人來決定吧,這非常講道理,所以用法律把女性的這個生育權給固定下來。3、另外,在實踐操作當中,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權為由請求損害賠償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TAG標籤:損害賠償 婚姻家庭 子女撫養 配偶 侵害 生育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