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強險代收車船稅發票 普法法律網 法律 1.3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為什麼代收車船稅沒有代收車船稅發票您好,根據國家稅務總局2016年第51號公告規定:保險機構作為車船稅扣繳義務人,在代收車船稅並開具增值稅發票時,應在增值稅發票備註欄中註明代收車船稅稅款資訊。具體包括:保險單號、稅款所屬期(詳細至月)、代收車船稅金額、滯納金金額、金額合計等。該增值稅發票可作為納稅人繳納車船稅及滯納金的會計核算原始憑證 TAG標籤:車船稅 交強險 交通違章 代收 交通事故 發票 #